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及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内稳发[2016]1号文件要求,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兰察布供电分公司现委托内蒙古旭豪自然资源空间规划有限公司完成乌兰察布卓资中营110千伏2号主变扩建及Ⅱ回线路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
乌兰察布卓资中营110千伏2号主变扩建及Ⅱ回线路工程
二、建设单位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兰察布供电分公司
联系人:母泽林 电话: 15247453403
邮箱:791512276@qq.com固定电话:0474-8202219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正和路13号
三、评估单位
单位名称:内蒙古旭豪自然资源空间规划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文杰 电话:13354710625
邮箱:15804813934@163.com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街道中海拾里晴川8号楼107号二层
四、工程概况
1、建设地点:乌兰察布市凉城县麦胡图镇境内
2、建设单位: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兰察布供电分公司
3、建设性质:新建
4、建设规模及内容:
乌兰察布卓资中营110kV变2号主变扩建及II回线路工程新建线路起于中营110kV变电站出线架构,止于麦胡图110kV变电站出线架构,长度为17.5km,采用JL3/G1A-300/25型钢芯高导电率铝绞线。
五、征询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您对本项目的实施有什么建议和意见。
六、征集方式
1、本次公众意见可通过书面、信函或电子邮件等形式与建设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联系,地址及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名称: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正和路13号;联系人:母泽林;联系电话:15247453404;邮箱:791512276@qq.com;固定电话:0474-8202219
编制单位名称:内蒙古旭豪自然资源空间规划有限公司;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街道中海拾里晴川8号楼107号二层;联系人:王文杰;联系电话:13354710625;邮箱:15804813934@163.com
2、自公示之日起十五日内,建设单位或受委托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为公众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3、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建议或意见,可自公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建设项目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书编制单位提出。
公示发布单位: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乌兰察布供电分公司
公示发布日期:2026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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