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等四个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内稳发〔2016〕1号)、《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内党办发〔2021〕7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现将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分析的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建设项目名称:国能新朔大准铁路牵引变电所新增110千伏二路电源线路工程;
2.建设单位:国能新朔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大准铁路分公司;
3.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凉城县境内;
4.建设期:计划于2025年7月动工,2026年7月建成投产,工期6个月;
5.建设内容:(一)东宇-凉城110kV供电线路工程
线路起于110kV海樊线75号-76号杆塔之间原线路路径下,止于110kV凉外线4号-5号杆塔之间原线路路径下,后利用110kV凉外线1号-4号杆塔,旧线路径长度约为0.8km进入凉城110kV牵引站,全线单回路架设,新建线路路径长度2m,新建塔基10基。
(二)海城-外西沟110kV供电线路
线路起于110kV海樊线原线72号杆塔,止于110kV凉外线5号-6号杆塔之间原线路路径下,后利用110kV凉外线6号-外西沟变外终端塔,旧线路径长度约为40km进入外西沟110kV牵引站,全线单回路架设,新建线路路径长度1.5m,新建塔基7基。
二、征询事项
1.征询范围:征求拟建项目区域公众永久和临时占地人群。充分考虑实际与可能,明确具体的年度目标任务,内容清晰、可量化,便于监督考评。
2.征询意见主要内容:拟建项目可能存在的社会稳定风险潜在因素,是否影响公众利益,对项目有何诉求,以及合理可行的防范措施和建议。
三、公示说明
1.公众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提出意见。
2.自公示之日起十五日内,评估主体及评价单位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3.建设项目区域内或周边群众、法人及其他组织可自公示之日起十五日内,对建设项目提出建议或意见,也可将书面意见另行抄送当地政法部门。
四、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国能新朔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大准铁路分公司
评价单位:内蒙古环耀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赵炳峰
联系电话:0471-3968861
邮箱地址:17230512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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