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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置结果风险防控公示
来源:凉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征集时间:2025-02-03—2025-02-12 作者:凉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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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我县2家食品经营个体经营6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和风险防控情况通告如下:

一、凉城县金凤调料副食门市部

(一)基本情况

2024年12月20日我局执法人员收到第三方抽检:内蒙古谱尼测试技术有限公司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验报告(抽检检验报告编号为NO:AEEB27006AEF6031538、AEEB27006AEF6031537),抽样食品为:干姜块和干姜粉。检验结论:二氧化硫的残留量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该批次干姜块和干姜粉来源于乌兰察布市集宁区送货车李海营。执法人员报请局领导批准后予以调查,现已调查终结。

(二)处置情况

经调查核实:凉城县金凤调料副食门市部干姜块和干姜粉来源于乌兰察布市集宁区送货车李海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食品经营者履行了本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决定对凉城县金凤调料副食门市部免于处罚。

二、凉城县田培珍粮油门市部

(一)基本情况

2024年12月25日我局执法人员收到第三方抽检:内蒙古谱尼测试技术有限公司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验报告(抽检检验报告编号为NO:AEEB28005AEF6031541、AEEB28005AEF6031542、 AEEB28005AEF6031546、AEEB28005AEF6031548),抽样食品为:麻袋辣椒、辣椒面、干姜块、麻椒,检验结论:二氧化硫的残留量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该批次麻袋辣椒、辣椒面、干姜块来源于乌兰察布市集宁区老史调料水产批发部,该批次麻椒来源于呼和浩特市回民区陶德建调味品经销部。执法人员报请局领导批准后予以调查,现已调查终结。

(二)处置情况

经调查核实:凉城县田培珍粮油门市部经营该批次麻袋辣椒、辣椒面、干姜块来源于乌兰察布市集宁区老史调料水产批发部,该批次麻椒来源于呼和浩特市回民区陶德建调味品经销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食品经营者履行了本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决定对凉城田培珍粮油门市部免于处罚。

联系人:乔一

联系电话:0474—4202065

地址:乌兰察布市凉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邮箱:lcxscjgj150925@163.com




结果反馈

2025年2月3日,《凉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置结果风险防控公示》,向社会征求意见。截至2025年02月12日意见征集结束,共收到反馈意见0条

征集活动已结束 ,感谢您的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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