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策部署以及自治区党委、市委、县委工作安排,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筑牢北疆安全稳定基层防线,现面向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公开征集涉黑涉恶线索。
一、线索主要征集范围
(一)十类新型黑恶犯罪
1.“软暴力” 催收:为追索债务,对欠款人及其关系人实施电话滋扰、短信轰炸、曝光隐私、PS 图片、跟踪贴靠、辱骂恐吓,或在有关场所纠缠哄闹、聚众造势、散播污名等,逼迫被害人偿还欠款。
2.恶意索赔:为牟取非法利益,虚构、伪造损害事实或以商家存在经营瑕疵为由,假借消费维权、侵权索赔名义,通过投诉、举报、诉讼、曝光、差评和滥用行政救济施压等方式,向受害人索要赔偿。
3.舆情敲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收集、捏造、夸大涉及环境保护、医疗卫生、教育招生、工程建设等行业领域主体负面不实信息,依托自媒体、网站、短视频平台,以 “删帖费”“公关费”“合作费”“宣传费” 等名义要挟,迫使被害人给付财物。
4.务工敲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网络招工物色目标,应聘入职后故意制造劳务、矛盾事端,以索要 “误工费”“交通费”“餐饮费” 为借口,被拒绝后采取滋扰闹事、言语威胁、堵门阻工、扬言跳楼等软暴力,或申请劳动仲裁、投诉举报等手段,迫使用工主体给付钱财。
5.碰瓷敲诈:利用被害人酒驾、无证驾驶制造交通事故,或是虚构人身、财产受侵害假象,采取纠缠
滋扰、聚众造势、曝光隐私等软暴力手段胁迫被害人给予赔偿。
6.强迫消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餐饮住宿、医疗美容、家装维修、旅游购物等民生领域,虚构低价、夸大效果诱导消费,通过中断服务、限制离店、暴力胁迫等方式,强迫购买高价劣质产品服务。
7.色情敲诈:通过网络交友软件招嫖,引诱被害人发生性关系,再以怀孕、受伤、未满 14 周岁等理由索要钱财,实施敲诈。
8.裸聊敲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借助通讯工具、互联网非法获取个人信息、不雅音视频,以损毁人格名誉、泄露隐私相威胁索取财物。
9.网络套路贷:依托网络平台,假借民间借贷,通过虚增借贷金额、伪造资金流水、肆意认定违约,恶意垒高债务,软硬兼施非法占有他人财物。
10.网络暴力:网络非法获取、曝光个人信息,实施诬告陷害、恐吓威胁、侮辱诽谤、电话短信轰炸、线上线下滋扰;有组织开展 “人肉搜索”“开盒挂人”“有偿代骂”“水军滋事”“刷量控评”“挑动对立”“恶意攻击” 等违法活动。
(二)“软暴力” 黑恶犯罪
采取跟踪滋扰、威胁恐吓、聚众造势等软暴力手段,在征地拆迁、工程项目、企业经营中实施围堵大门、摆放花圈、泼洒油漆、高音骚扰、拉横幅施压恐吓,强迫交易、强揽工程、敲诈勒索的违法犯罪团伙。
(三)“六霸” 黑恶势力
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把持基层政权、破坏选举、侵占集体资产、欺压残害群众的村霸、乡霸;垄断资源、强揽工程、恶意竞标、滥开滥采的沙霸、矿霸;垄断经营、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取保护费、干扰破坏工程项目建设的街霸、市霸等黑恶势力。
(四)“黄赌毒黑” 交织勾连犯罪
操控黄赌场所、垄断经营、暴力护场,制贩毒品、开设赌场、组织卖淫,与黑恶势力相互勾结的违法犯罪。
(五)侵害未成年人权益黑恶犯罪
操纵、胁迫未成年人盗窃、斗殴、贩毒、敲诈;利用残疾未成年人乞讨诈骗;实施校园欺凌、性侵害未成年人的黑恶势力。
(六)其他涉黑恶犯罪
在文化旅游、物业管理、林草生态、矿产资源、民间借贷、殡葬服务等领域发生的涉黑涉恶及相关犯罪。
二、举报渠道
(一)全国"12337”统一线上举报平台。通过网上搜索“12337”或点击中国长安网、中央政法委长安剑微信公众号,进入举报渠道。
(二)自治区扫黑办举报方式: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1号,自治区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编010096);举报电子邮箱:nmgshce@126.com;举报电话:0471-4862346(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
(三)乌兰察布市委政法委举报方式: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泉山街道察哈尔西街18号市党政大楼452室;举报电子邮箱:wlcbsshb@sina.com;举报电话:0474-8858858(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四)凉城县委政法委举报方式:凉城县政府大楼418;举报电子邮箱:lcxshb2019@163.com;举报电话:0474-4201788 (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
(五)蛮汉镇举报方式:蛮汉镇政府平房综治中心;举报电话:04744522038 (工作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4:3018:00)
三、举报须知
1.举报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如实反映问题,尽可能提供文字材料、图片、录音、视频等证据,如实填写本人信息与联系方式。编造虚假材料、借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受理办理机关严格保密举报人信息,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对威胁、打击报复举报人及其亲属的,公安机关依法从严查处。
3.线索举报原则上提倡实名举报。匿名举报,破案后能够联系到举报人且举报人愿意申领奖励的,按规定予以奖励。对公民、组织和单位举报涉黑涉恶线索,经查证属实的,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奖励。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检举揭发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共同维护蛮汉镇平安稳定社会环境。
中共凉城县蛮汉镇委员会
凉城县蛮汉镇人民政府
2026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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