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凉城县气象局根据气候特点的需要,适时开展地面火箭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为切实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安全管理,保障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安全高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作业时段 2026年3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二、作业区域 凉城县行政区域及周边地区 三、作业装备 人工影响天气地面作业装备为RYI-6300型增雨火箭 四、要求及安全注意事项 1.作业区域内各级政府及公安等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做好组织和安全保卫工作,禁止进入作业安全警戒区域。 2.人工影响天气增雨火箭属于专用装备,提醒广大群众发现野外作业时请勿靠近,以防意外事故发生,作业过程中会产生较大的爆炸声响,公众听到后请勿惊慌。 3.作业点周围10公里范围内可能掉落未爆炸或爆炸不完全火箭弹残骸。 五、事故报告与处置 1.人工影响天气火箭弹属于火工品,有一定的故障率,任何组织和个人若发现未爆炸或爆炸不完全火箭弹残骸,切勿擅自移动、藏匿、拆解和损毁等,请立即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公安机关和气象局。 2.如捡拾后因搬运、拆卸、敲击、藏匿或转卖等引起不良后果,一切后果由当事人承担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3.因人工影响天气地面作业造成意外事件时,请注意保护现场,立即拨打110向当地公安部门报警,并立即报告当地政府或气象局。 六、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凉城县气象局 联系电话:0474-2317299 特此公告 凉城县气象局 2026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