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县房地产交易和中介市场秩序整治工作的总结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房地产交易和中介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单位高度重视,第一时间组织召开全县房地产交易和中介市场秩序整治工作部署会议,并成立由分管副局长牵头、相关股室负责的专项检查小组。结合本次整治工作重点要求,明确了整治目标、范围及重点任务,确保整治工作有序推进、任务圆满完成。现将整治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本次整治工作以规范市场秩序、化解房地产领域矛盾纠纷、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为目标,聚焦全县房地产开发、经纪、租赁、评估等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度高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重点针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违规销售、虚假宣传、预售资金监管不到位等13类问题,以及房地产经纪机构未备案经营、违规收费、发布不实房源信息等8类违法违规行为,对全县5家在建在售房地产开发项目和2家中介机构进行全面排查整治。检查主要通过现场查看、查阅资料、梳理投诉举报、群众来访及政府12345热线反馈等方式开展。
二、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主要问题:一是部分企业未在售楼部显著位置对商品住房销售面积进行“双公示”,即公示房屋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公摊面积及公摊依据;二是未公示商品房网签合同模板;三是未按规定及时更新项目手册;四是未粘贴公示商品房销售从业人员证照。
(二)房地产中介机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机构已取得的备案证书、存量房资金监管账户信息、存量房合同示范文本及投诉举报电话未在门店醒目位置公示;二是二手房交易流程、业务收费标准、服务内容等公示信息不全。
(三)房屋租赁与房地产评估方面:目前我县暂无从事房地产租赁及评估业务的机构。
三、处理情况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检查人员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原则,现场对相关企业负责人开展政策宣讲与教育指导。本次检查共下发《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4份,其中开发企业2份、中介机构2份,要求企业限期完成整改。从检查情况来看,绝大多数房地产中介机构及开发企业能够依法经营、规范管理,认真落实行业管理规定。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单位将重点推进以下工作:一是持续开展排查整治,建立问题台账并实行“销号管理”,组织整改“回头看”;对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企业,依法依规从严处罚,公开曝光典型案例并记入企业信用档案。二是加大宣传引导力度,通过政府官网、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宣传房地产市场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知识,曝光典型违法违规案例,提升经营意识与群众风险防范能力。三是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完善网签备案、信用评价等制度,规范市场秩序,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四是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结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每季度开展一次市场巡查,重点关注前期问题较多的企业和项目;同时加强与市场监管、金融等部门的协同联动,形成监管合力。五是完善行业信用体系,将备案情况、经营行为、投诉处理等纳入信用评价指标,实行差异化监管,对守信企业予以激励,对失信企业实施联合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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